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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阴县蒲溪镇民政所原干部黄福强​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作者:    来源:县纪委监委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2/06/08  [ 关 闭 ]

汉阴县纪委监委对汉阴县蒲溪镇民政所原干部黄福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黄福强身为中共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在汉阴县蒲溪镇民政所工作期间,对部分村干部虚报套取五保供养资金问题监管整改不到位,且个人以死亡五保户名义虚报套取五保供养资金;资金管理混乱,其经手管理的部分民政资金去向不明;违规支出民政资金;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民政资金,其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汉阴县纪委监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给予黄福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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